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行政处罚公示 (苏太渔罚〔2022〕04037号)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-凯发vi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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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苏太渔罚〔2022〕04037号)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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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对人名称
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工商注册号
组织机构代码
税务登记号
事业单位证书号
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法定代表人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
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
证件类型 身份证
证件号码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太渔罚〔2022〕04037号
违法行为类型

管某某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

违法事实 2022年09月02日20时57分,当事人在无锡马山慕湾果园外太湖水域驾驶一艘3米长带12v电瓶挂桨蓝色塑料制船舶,使用丝网2串进行捕捞时,被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。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,当事人未捕捞到渔获物,当事人未持有太湖渔业捕捞许可证,当事人驾驶船只无船名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。
处罚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第四十一条: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。《渔业行政处罚规定》第十九条:凡无船名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而从事渔业活动的船舶,可对船主处以船价两倍以下的罚款,并可予以没收。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、改装的渔船,一律予以没收。

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内容

1、没收丝网2串;

2、没收3米长带12v电瓶挂桨蓝色塑料制船舶1艘;

3、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。

罚款金额(万元) 0.1
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
处罚决定日期 2022-09-03 15:22:37
处罚有效期 2022-09-18 15:22:41
公示截止期
处罚机关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
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05698c
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
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000466005698c
备注
权力编码编码
信息使用范围 0
失信严重程度 未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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